- 2012-10-10 01:22
- 中國時報
- 沈婉玉/台北報導
盈虧互抵的方式?
哪些人明年必須強制核實申報證所稅
明年奢侈稅上路,財政部昨日公告證所稅施行細則及選定辦法,40 0萬股票投資人,若未主動在今年11月16日到12月15日間向 券商申請選定核實課稅,將被視為「設算扣繳」。施行細則中明訂, 核實申報證券交易所得,要以「個人」 為單位來計算股票投資的損益,再申報綜所稅。
不過,若採核實課稅方式申報證所稅, 同一申報戶中夫妻和被扶養人, 所有的股市投資要自己個別計算證所稅稅額,自己的損益自己算, 夫妻等同一申報戶的每個投資人盈虧不能互抵, 隔年五月再合併申報綜所稅。
施行細則規定,如果投資人有兩個以上證券戶, 所有戶頭在同一年度申報證所稅方式必須相同,例如選擇核實課稅, 就要全部統一採「核實課稅」制,如選擇設算扣繳,則全部統一採「 設算扣繳」制。若兩個以上證券戶採不同證所稅申報方式, 全部被國稅局強制改為「核實課稅」。
最新出爐的證所稅稅法規定,核實課徵的投資人,按單一稅率15% 分離課稅,但持有一年以上股票減半課稅(等於稅率7.5%), IPO(首度公開募股)後繼續持有三年以上股票再減半課稅( 等於稅率3.75%)。
施行細則規定,要在集中市場或店頭市場中交易的股票, 才算是上市櫃股票,因此,上市公司的私募股,就算是未上市股票。 持股一年以上的定義是指取得日起到轉讓日為止滿一年以上; IPO後繼續持有三年以上的定義,則為掛牌日開始至轉讓日。
若採核實課稅方式申報證所稅,可享有盈虧互抵的好處。 施行細則指出, 盈虧互抵的方式是依持有股票類型有無優惠分別計算損益後, 再合併抵減盈虧。賦稅署官員指出,此種計算方式, 對投資人最為有利。
施行細則強調,股民若想享有IPO後繼續持有三年以上稅率減為3 .75%的優惠,必須持有相關憑證, 以實際成交價格及原始取得成本來計算交易所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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